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三讀
家暴婦單親爸納創業貸款補助
【記者蔡佩芳/台北報導】
男性的家暴受害者有逐年增加趨勢,有鑑於男性也可能成為家暴被害人與單親爸爸的增加,立法院院會今天日三讀通過將「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」名稱修改為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」,將有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、隔代教養家庭,一併納入扶助。同時,新通過的條例也將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納入創業貸款補助對象。
提到家庭暴力,大部分的人直覺都會聯想到女性受害者,但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,近2年來,男性遭到家暴的件數呈現增加趨勢,2007年男性家暴受害的通報案例為3304人,佔總比例8.2%,2008年是3323人,還增加了19人。
修正條文將條例名稱刪除「婦女」二字,並將受家暴男性、有生活困難的男性單親家庭、隔代教養家庭,一併納入扶助範圍。
除了將男性納入法條規範外,考量到特殊境遇家庭形態可能是隔代教養,由年紀較大的祖父母或甚至曾祖父母扶養小朋友,院會也三讀通過,把現行「申請人年齡在 65 歲以下」的規定刪除。通過修正第8條,將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費減免補助範圍擴大,就讀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比例,由現行的30%,提高為60%。
院會三讀通過第12條修正案,未來遭受家暴的不幸婦女,也列為政府「創業貸款」的申請對象,有創業意願的家暴受害者,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,不過,由於此條文必須配合家暴法修法,院會今天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儘速修法相關部會儘速籌措經費,讓此條例修正公布後3個月內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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